一、目的
為了防止發(fā)生錯誤操作,確保職工在生產(chǎn)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范圍
本制度適用于廠內(nèi)要害崗位及電氣、機械等設備的作業(yè)行為管理。
三、職責
1、安環(huán)科制定需要掛牌的作業(yè)及相關要求,并發(fā)放操作牌。
2、各部門實施作業(yè)牌管理。
四、內(nèi)容
1、操作牌是有權操作設備的唯一憑證,無操作牌者無權操作任何設備,交接班時必須交、接好操作牌,一臺設備多人交替工作時也必須首先交接好操作牌。
2、一臺設備只準許有一個操作牌,多點操作設備的操作牌由主操作點保管。
3、設備檢修前,檢修工人必須收取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牌才能檢修。任何設備的檢修或臨時處理故障,都必須拿到操作牌后方可進行。操作牌交出后,任何崗位操作工人都無權再進行設備操作。
4、檢修中或檢修結束需要開動設備或試運行時,操作工人必須按檢修負責人的指揮或收回操作牌后再進行操作,并做好相關人員的安全確認。
5、設備檢修結束后,檢修工人應主動積極將操作牌還給操作人員,操作人員得到操作牌后,必須先對檢修后的設備進行檢查,確認具備操作條件和人員撤離后方可操作。
6、操作牌要掛在操作崗位的明顯位置,當操作工人離開操作崗位或處理故障時,必須將操作牌帶在身上。
7、操作牌若丟失,由車間申請更換,并考核責任者。
8、操作牌丟失后需要操作時,可由當班班長或車間領導批準操作,事后及時補上。
9、一臺設備如有單機或部分維修處理故障時,操作人員將操作牌交出后也無權操作其它部分設備,以免操作時其他設備動作傷害檢修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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